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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犯罪目的浅析

作者 :徐 立更新时间: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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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犯罪的目的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是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体现,准确界定犯罪的目的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伪证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其犯罪目的的存在是十分明显的,但通过对伪证罪的犯罪目的仔细考查,发现伪证罪的犯罪目的不是特定的而是具有多样性,因此,关于伪证罪的法条规定有待修正和完善。
  关键词 犯罪目的 伪证罪

  一般认为,犯罪的目的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的目的是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直接外化和体现,它对于判断行为的性质具有决定性意义,犯罪的目的是区分罪与非罪标志之一,在我国刑法中有不少犯罪条文明文规定以法定的目的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刑事立法的这种规定主要为了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真正做到罪刑法定以缩小打击面。例如,我国新刑法第217条、第218条规定的侵犯著作和销售侵犯复制品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我国新刑法第192条、第193条规定的集资诈骗和贷款诈骗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第152条规定的走私淫秽物品罪必须以传播为目的等,否则,即使客观上存在上述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新刑法第305条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可知伪证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其犯罪的目的是十分明显的,该条款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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